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大桥通行安全特约费用保险条款费率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6〕1306号)
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上报〈东海大桥通行安全特约费用保险条款〉的请示》(安信保险〔2006〕166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使用东海大桥通行安全特约费用保险条款和费率,其编号为:A18G02Z01061129。
你公司应在保单印制条款名称后加印以上编号。
二、你公司应将保险条款、费率的内容完整准确地向社会公布。
附件: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海大桥通行安全特约费用保险条款和费率
二○○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东海大桥通行安全特约费用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东海大桥的通行安全,确保东海大桥因车辆通行时发生意外事故后能及时恢复交通畅通,特举办本保险。
第二条 东海大桥通行安全特约费用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东海大桥通行安全特约费用保险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及其他保险凭证组成。凡与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三条 本条款所称保险车辆是指保险单上载明的机动车。
第四条 本条款所称东海大桥是指起始于上海南汇区芦潮港、南跨杭州湾北部海域、直达浙江省嵊泗县小洋山岛并为洋山深水港区集装箱陆路集疏运和供水、供电、通信等需求提供服务的道路、桥梁、隧道。
第五条 本条款所称本公司是指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保险责任
第六条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保险车辆在通过东海大桥时发生意外事故或保险车辆自身发生故障,造成东海大桥通行障碍的,对被保险人为清除东海大桥通行障碍而发生的清障费、拖车费用、吊车费用,本公司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