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模式一:“生态厕所+沼气池+食堂改灶”。该模式主要适用于200人左右的走读制中小学。建设内容为:改建学校厕所、兴建沼气池、进行食堂改灶。厕所和沼气池为一体化建设,配置沼液回流冲厕设施,产生沼气用于教师做饭和给学生热饭、烧开水,沼肥作为无害化的有机肥,施用于附近农田。
试点模式二:“生态厕所+沼气净化工程+食堂改灶”。该模式适用于300人以上的寄宿制中小学,建设内容在模式一的基础上,增加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程建设,处理寄宿制学校食堂、浴室、宿舍等排放的生活污水和粪便,所产沼气用于教师和住宿学生做饭和烧开水使用,沼肥作为无害化有机肥,施用于附近农田。
请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和资源条件,以及学校规模等情况,因地制宜地选择上述两种试点模式或其他模式,在传染病高发、水污染严重及存在安全隐患的地区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地区首先开展试点工作。
学校厕所的建设标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
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关于农村学校卫生厕所建造的指导意见》(教体艺厅〔2004〕10号)的要求,按女生每15人设一个蹲位,男生每30人设一个蹲位,每40人设1米长的小便槽进行设计。“工程”有关项目的技术指导和建设成本参照《2006年“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技术指导参考》和《2006年“新农村卫生新校园建设工程”投资测算表(参考数据)》(详见附件3、附件4)的规定执行。
三、“工程”试点学校入选条件
试点学校的选择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农村(含县镇所在地和市辖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二是学校应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中长期保留的学校,且基本办学条件较为完善、校园布局规划合理。项目完成后在当地具有一定的示范性和推广性。实施“农村中小学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的项目学校,其生活设施建设应纳入寄宿制学校建设范畴,故不在本次资金支持范围内。
为便于试点取得经验和加强项目管理,各地在选择实施项目学校时要相对集中。各省份试点学校原则上不超过300所,要兼顾不同规模的学校,并按照中央专项经费和实际投资额度,确定建设规模,确保“建设一所,成功一所”。
四、“工程”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