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教育部关于联合开展“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的通知

  九、工作要求
  (一)搞好“行动”的宣传报道
  “全国领导小组”邀请和组织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华社、人民日报、农民日报、科技日报、国土资源报等新闻媒体参与有关宣传活动。
  省级组织领导小组应组织省(区、市)内相关主流传媒,适时开展对行动的宣传报道,掀起地质灾害防治宣传热潮,做到“报纸有文章,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推动培训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加强对“行动”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经常保持与各基层培训小组的联系,及时了解培训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省级领导小组和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及时了解各地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会同当地省级领导小组,深入基层,加强对基层培训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
  (三)结合各地实际,保证培训质量
  各基层培训小组到达指定地点后,首先对当地地质灾害情况进行3~7天左右的调研,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准备具体教案。培训工作可以采取集中面授、野外实地讲解、县电视台播放宣传片、利用农村赶集时设立宣传点开展现场咨询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还可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开展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有奖问答等活动,鼓励群众真正掌握所学知识,达到让普通群众“懂得了,记得牢,临到用时做得好”的培训效果,从而保证培训质量。
  (四)抓好典型,及时总结推广
  全国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各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掌握各地基层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及时发现和总结各地在行动组织动员、实施方案编制、培训教案编排、培训方式创新、提高培训质量等方面的好做法,并组织推广,促进培训行动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附件2:
“全国农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万村培训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孙文盛  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部长
  副组长:李 元  国土资源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傅思和  中共中央组织部部务委员、组织局局长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陈小娅  教育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陈晓丽  建设部总规划师
  成 员:李 森  全国基层组织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孙安军  建设部城乡规划司副司长
      葛 华  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巡视员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