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铁道部办公厅、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优先安排运输仪器化公正检验大包棉的通知
为促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行,决定对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大包型棉花优先安排铁路运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仪器化公证检验的大包型棉花,是指按照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要求,采用国际通用棉包包型(227公斤)包装,逐包编码,由纤维检验机构进行仪器化包包检验并出具检验证书的棉花。
二、各地纤维检验机构要及时向当地铁路部门提供本地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情况。
三、铁路部门根据纤维检验机构和企业提交的棉花仪器化公证检验证书,优先安排发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