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一步学习国务院有关文件精神,把国务院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2006年8月8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
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006]28号),对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节能基本国策、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加强节能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并强调:“节能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大节能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违法行为要公开曝光”;“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督促企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管理”。各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把国务院文件的精神学深学透,要把能源计量工作作为今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把各项服务措施落到实处。还没有制定服务方案的省级局要及时制定方案;方案不完善的,要尽快完善;措施没有落实的,要抓紧落实。服务队要及时到企业开展服务活动,专家队作为技术支撑,要根据企业情况及时研究对策,为企业排忧解难。要建立并落实节能服务目标责任制,对节能服务队的工作进行评价考核。总局将在下半年对部分省局的节能服务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省级局要加强对国家标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的宣贯和检查。在2007年1月1日标准实施前,各省级局要做深入细致的宣传,不仅要在重点耗能企业宣传,还要宣传到一般耗能企业,宣传到事业单位、机关、社团,宣传到社区、家庭。要深入到用能单位,在对用能单位的计量管理人员、计量技术人员组织学习、培训的同时,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进行检查,以检查促宣贯,用宣贯促配备,用配备促节能。对生产工艺先进的用能单位要推荐使用较先进的配备要求标准。各省级局要把宣贯学习情况和检查情况及时上报国家质检总局。
(四)各省级局要及时掌握服务队对重点耗能企业的服务情况,要建立健全服务情况通报制度。每季度前10日内,要将上季度各省对每个企业的服务进展情况,按企业分别上报国家质检总局;每年年底前,要有全年的能源计量工作总结。各省还要及时总结服务经验,好的经验及时推广,不足之处及时修正,要做到服务有结果,帮助见实效。
(五)各省级局要在对重点耗能企业进行调查的基础上,建立重点耗能企业档案,将企业基本信息、近两年的能耗情况、计量器具的配备、检定、校准情况通过计算机进行管理,随时掌握,及时沟通。年底前要将这些基本情况,特别是2005年与2006年能耗对比情况上报总局(上报基本内容见附件2)。
附件1:
各地开展节能降耗服务活动情况汇总表
(截止到9月21日)
┌────┬──────┬───────┬───────┬─────┬───────┬──────┬──────┐
│ │ │ │ │ │ 国家确定 │ │ │
│ 序号 │ 省(区、市)│ 已报实施方案│ 成立领导小组│成立服务队│ │省增加企业数│签协议企业数│
│ │ │ │ │ │ 企业数 │ │ │
├────┼──────┼───────┼───────┼─────┼───────┼──────┼──────┤
│ 1 │ 北京 │ √ │ √ │ √ │ 10 │ │ 10 │
├────┼──────┼───────┼───────┼─────┼───────┼──────┼──────┤
│ 2 │ 天津 │ √ │ √ │ √ │ 21 │ │ │
├────┼──────┼───────┼───────┼─────┼───────┼──────┼──────┤
│ 3 │ 河北 │ √ │ √ │ √ │ 112 │ │ 112 │
├────┼──────┼───────┼───────┼─────┼───────┼──────┼──────┤
│ 4 │ 山西 │ √ │ √ │ √ │ 90 │ 115 │ │
├────┼──────┼───────┼───────┼─────┼───────┼──────┼──────┤
│ 5 │ 内蒙古 │ √ │ √ │ √ │ 35 │ │ 35 │
├────┼──────┼───────┼───────┼─────┼───────┼──────┼──────┤
│ 6 │ 辽宁 │ │ │ │ 52 │ │ │
├────┼──────┼───────┼───────┼─────┼───────┼──────┼──────┤
│ 7 │ 吉林 │ √ │ √ │ √ │ 25 │ │ 25 │
├────┼──────┼───────┼───────┼─────┼───────┼──────┼──────┤
│ 8 │ 黑龙江 │ √ │ √ │ √ │ 25 │ │ 25 │
├────┼──────┼───────┼───────┼─────┼───────┼──────┼──────┤
│ 9 │ 上海 │ √ │ √ │ √ │ 14 │ 76 │ 14 │
├────┼──────┼───────┼───────┼─────┼───────┼──────┼──────┤
│ 10 │ 江苏 │ √ │ √ │ √ │ 68 │ │ 68 │
├────┼──────┼───────┼───────┼─────┼───────┼──────┼──────┤
│ 11 │ 浙江 │ √ │ √ │ √ │ 17 │ 27 │ 17+27 │
├────┼──────┼───────┼───────┼─────┼───────┼──────┼──────┤
│ 12 │ 安徽 │ √ │ √ │ √ │ 33 │ │ 33 │
├────┼──────┼───────┼───────┼─────┼───────┼──────┼──────┤
│ │ │ │ │ │ │ │ │
│ 13 │ 福建 │ √ │ √ │ √ │ 14 │ │ │
├────┼──────┼───────┼───────┼─────┼───────┼──────┼──────┤
│ 14 │ 江西 │ √ │ √ │ √ │ 19 │ │ 19 │
├────┼──────┼───────┼───────┼─────┼───────┼──────┼──────┤
│ 15 │ 山东 │ √ │ √ │ √ │ 103 │ │ 103 │
├────┼──────┼───────┼───────┼─────┼───────┼──────┼──────┤
│ 16 │ 河南 │ √ │ √ │ √ │ 82 │ 218 │ 82 │
├────┼──────┼───────┼───────┼─────┼───────┼──────┼──────┤
│ 17 │ 湖北 │ √ │ √ │ √ │ 37 (31) │ │ 31 │
├────┼──────┼───────┼───────┼─────┼───────┼──────┼──────┤
│ 18 │ 湖南 │ √ │ √ │ √ │ 28 │ 10 │ 28 │
├────┼──────┼───────┼───────┼─────┼───────┼──────┼──────┤
│ 19 │ 广东 │ √ │ √ │ √ │ 27 (26) │ │ 26 │
├────┼──────┼───────┼───────┼─────┼───────┼──────┼──────┤
│ 20 │ 广西 │ √ │ √ │ √ │ 16 │ │ 16 │
├────┼──────┼───────┼───────┼─────┼───────┼──────┼──────┤
│ 21 │ 海南 │ │ │ │ 2 │ │ │
├────┼──────┼───────┼───────┼─────┼───────┼──────┼──────┤
│ 22 │ 重庆 │ √ │ √ │ √ │ 14 │ 46 │ 14+46 │
├────┼──────┼───────┼───────┼─────┼───────┼──────┼──────┤
│ 23 │ 四川 │ √ │ √ │ √ │ 40 (39) │ 400 │ 39 │
├────┼──────┼───────┼───────┼─────┼───────┼──────┼──────┤
│ 24 │ 贵州 │ √ │ √ │ √ │ 18 │ │ 18 │
│ │ │ │ │ │ │ │ │
├────┼──────┼───────┼───────┼─────┼───────┼──────┼──────┤
│ 25 │ 云南 │ √ │ √ │ √ │ 25 │ │ 25 │
├────┼──────┼───────┼───────┼─────┼───────┼──────┼──────┤
│ 26 │ 陕西 │ √ │ √ │ √ │ 22 │ 24 │ 22 │
├────┼──────┼───────┼───────┼─────┼───────┼──────┼──────┤
│ 27 │ 甘肃 │ √ │ √ │ √ │ 14 │ 57 │ │
├────┼──────┼───────┼───────┼─────┼───────┼──────┼──────┤
│ 28 │ 青海 │ √ │ √ │ √ │ 8 │ 13 │ 8 │
├────┼──────┼───────┼───────┼─────┼───────┼──────┼──────┤
│ 29 │ 宁夏 │ │ √ │ √ │ 19 │ │ │
├────┼──────┼───────┼───────┼─────┼───────┼──────┼──────┤
│ 30 │ 新疆 │ √ │ √ │ √ │ 18 │ 221 │ 18 │
├────┼──────┼───────┼───────┼─────┼───────┼──────┼──────┤
│ 31 │ 西藏 │ │ │ │ 0 │ │ │
├────┼──────┼───────┼───────┼─────┼───────┼──────┼──────┤
│ │ │ │ │ │ 1008 │ │ │
│ │ 合计 │ 27 │ 28 │ 28 │ │ 1207 │ 788+73 │
│ │ │ │ │ │ (1000)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