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济邵高速公路通过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有关意见的复函
(环函〔2006〕69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局:
你局《关于济邵高速公路通过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请示》(豫环办〔2006〕14号)收悉。经研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济邵高速公路项目设计穿越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根据该项目生态影响专题报告,项目影响区内人为活动频繁,植被以人工刺槐和黄荆、灌丛等为主,没有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分布,且部分路段以桥梁和隧道形式通过,对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生态完整性影响较小。经研究,同意济邵公路K36+300至K37+870段,按现有设计通过河南太行山猕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