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2000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本着稳妥发展、确保质量、合理布局的原则,合理布局的原则,根据主要保护对象的典型性、代表性和价值以及管理的状况,并适当考虑到区域分布,规划到2000年,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60个,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达到150个。在类型方面,重点加强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类型、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湿地及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地质遗迹和古生物遗迹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在分布范围方面,重点加强青藏高原寒漠区等区域内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
(十三)管理规划
1.加快立法步伐。“九五”期间,重点制定与
《自然保护区条例》相配套的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细则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有立法权的城市的地方自然保护区管理法规。同时,国家环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方法》、《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范,进一步完善自然保护区的法规体系。条件成熟时,由国家环保局会同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起草《自然保护区法》。
2.加强管理机构建设。针对目前尚有1/3左右的自然保护区尚未建立管理机构或未配备管理人员的状况,规划分期解决。到2000年,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人员配备达到80﹪以上;到2010年,达到90﹪以上。
3.加强自然保护区基本建设。规划“九五”期间,重点解决已建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基本建设,并争取达到5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完成基本建设规划和投资;2010年前,70﹪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完成基本建设规划和投资。
(十四)科研与人员培训和能力建设规划
1、加强自然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工作,充分发挥自然保护区的科研功能。规划重点开展下列方面的科学研究;
--生物地理区划在自然保护区区划中的应用和全国自然保护区区划研究。
--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研究和全国生态监测网络的建立。
--自然保护区数据信息系统的研究和建立。
--重点保护对象和濒危物种的就地保护和人工繁育增殖技术的研究。
--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的研究。
--自然保护区的效益和有效管理示范研究。
2.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举办管理人员培训班、鼓励在职人员自学和参加函授学习、建立自然保护区与相关高校和科研院所挂钩合作关系等措施提高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积极创造条件,吸引科技人员到自然保护区工作,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在自然保护区管理人员中所占的比例。
五、经费概算
(十五) 基本建设经费概算
实施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1996-2000年,所需基本建设经费总计为7.7亿元(其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2亿元,地方级自然保护区4.5亿元),平均每年为1.28亿元;2001-2010年,所需基本建设经费为15亿元(其中国家级5亿元,地方级10亿元),平均每年为1.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