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自然保护区以外,我国还建立了风景名胜区512处(其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119处),总面积960万公顷,约占国土面积1%;建立森林公园755处(其中国家级森林公园266处)。风景名胜区和森林公园的建设,在保护我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2.自然保护区在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以及珍稀濒危物种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按照1993年全国自然保护区统计进行分析,具体表现在:
--已建立的以森林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总数达551个,总面积1766.8万公顷,约占森林面积的13.2 %,几乎分布于全国所有的林区和生物地理区域,代表着各种森林植被类型;
--已建立的以草原与草甸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15个,总面积134.3万公顷,约占草原面积的0.8%;
--已建立的以荒漠生态系统和野生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15个,总面积3574.9万公顷,约占荒漠面积的18.6%;
--已建立的以内陆湿地和水域生态系统及湿地珍禽和水生野生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80个,总面积766.9万公顷,约占内陆湿地和水域面积的20.2%;
--已建立的以海洋和海岸生态系统及海洋珍稀动植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59个,总面积132万公顷,约占近海海域和海岸带面积的0.28%;
--物种资源得到了较好的保护,特别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名录》中的257个野生动物种和类群以及《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中的354个植物种中的绝大多数在自然保护区得到了保护;
--已建立的以自然遗迹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46个,总面积11.3万公顷,使一大批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的自然遗迹得到了保护。
(二) 自然保护区管理现状
1、初步建立了自然保护区法规体系。近10多年来,我国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1985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林业部公布施行了《
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4年10月国务院批准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以下简称
《自然保护区条例》),农业、地矿、海洋等有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关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的行政规章,使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的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2、初步形成了环保部门综合管理和林业、农业、海洋、地矿、水利、建设等部门分部门管理相结合的自然保护区管理体制。统一规划和政策,各部门分工合作、共同努力,有力促进了自然保护区事业的发展。
3、管理机构建设和管理人员配备逐步得到加强。1995年底,已建立的799个自然保护区中,有536个建立了管理机构,占67%,有570个自然保护区配备了管理人员,占71.3%。
(三)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