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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戴勇毅、邵光华任职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戴勇毅、邵光华任职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6]32号)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拟任副总经理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申请报告》(工银瑞信发[2005]03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管理办法》等的规定,经审核,核准你公司戴勇毅、邵光华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对戴勇毅、邵光华任你公司副总经理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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