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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劳动保障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三)深入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包括就业培训、劳动合同、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方面内容,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要紧密结合劳动保障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深入学习、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劳动保障法律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根据各个时期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正确处理实施劳动法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正确处理维护劳动者权益与保护投资者积极性的关系,正确处理严格执法与优化投资环境的关系。引导用人单位增强社会责任感,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范用工行为;引导广大劳动者掌握劳动保障法律知识,提高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四)积极推进普法宣传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法治实践的过程实际上是通过开展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普及法律知识和增强法治观念的过程。在劳动保障领域中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展依法治理工作,重点是依法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促进劳动保障部门依法行政,促进各地劳动保障经办机构依法办事,促进各类用人单位依法用工,鼓励广大劳动者参与公共管理,依法维权。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推进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参与到法治实践中来,推动学法用法深入基层,扩大普法覆盖面。
  三、主要措施
  (一)广泛开展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以下简称“法律六进”活动)。大力推进劳动保障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机关、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社会基层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之中,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氛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使“法律六进”活动成为“五五”普法的重要载体。要不断总结、推广“法律六进”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确保“五五”普法任务的完成。
  (二)畅通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渠道。建立健全劳动保障法规政策咨询服务体系,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及时准确的解惑答疑服务。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中心,开通“12333”劳动保障公益服务专用电话,面向社会提供政策解答、信息咨询和有关查询服务。通过省、市(地)级劳动保障部门网站,提供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下载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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