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中国科学院科技支青工程
项目管理办公室组成人成员名单
主 任:杨生荣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副院长
副主任:邢小方 青海省科技厅副厅长
成 员:战 超 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总经济师
刘桂菊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综合处处长
赵千钧 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综合处处长
苏荣辉 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综合处处长
战 超 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总经济师兼西部处处长
成 员:刘桂菊 中国科学院高技术研究与发展局综合处处长
苏荣辉 中国科学院生命科学与生物技术局综合处处长
赵千钧 中国科学院资源环境科学与技术局综合处处长
唐 炜 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西部处业务主管
姬贵林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院长助理兼科技合作处处长
卫晓雪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科技合作处副处长
陈永祥 青海省科技厅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副主任
安生华 青海省科技厅对外科技交流中心助理调研员
段金明 中国科学院兰州分院科技合作处项目主管
附件4:
┌──────┬────┐
│类 别 │ │
├──────┼────┤
│项目编号 │ │
└──────┴────┘
中国科学院科技支青工程项目申请书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主持单位:
主管部门:
参加单位:
主管部门:
起止年限: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申请时间:
中国科学院院地合作局 制
填 写 说 明
1、类别指中国科学院“科技支青工程”主要任务中的“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成果孵化”两种类别。
2、主持单位指中国科学院系统的项目牵头单位。
3、参加单位指参与项目实施的有关单位(含院内外)。
4、主管部门分别指主持单位和参加单位的主管部门,其中:中国科学院研究院所(高技术企业)的主管部门指院部业务主管部门。
5、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指主持单位的联系方法,包括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电子信箱。
6、项目编号申请单位不填写。
7、申请书附件:项目主持单位与参加单位合作的协议或合同书;成果鉴定或验收证书、自主知识产权证书等。
项 目 简 表
┌─────┬──────────────────────────────────────────┐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
├─────┼────────────┬───────┬─────────────────────┤
│ 开题年月 │ 年 月 │ 终止年月 │ 年 月 │
├─────┼────────────┴───────┼─────────┬───────────┤
│ 主持单位 │ │ 代 码 │ │
├─────┼────────────────────┴─────────┴───────────┤
│ │ │
│ 参加单位 ├──────────────────────────────────────────┤
│ │ │
│ ├──────────────────────────────────────────┤
│ │ │
├─┬───┴─────┬────────────────────────────────────┤
│项│ 总计 │ 经费来源及金额 │
│目│ ├──┬───────┬───────┬─┬───────────┬─┬─┤
│经│ │国家│ 院 │ 企业 │地│ 自筹 │其│ │
│费│ │ │ │ │方│ │它│ │
│︵├─────────┼──┼───────┼───────┼─┼───────────┼─┼─┤
│万│ │ │ │ │ │ │ │ │
│︶├─────────┼──┼───────┼───────┼─┼───────┬───┴─┼─┤
│ │ 中科院 │合计│ 2006 │ 2007 │20│ 2009 │ 2010 │ │
│ │ │ │ │ │08│ │ │ │
│ │ ├──┼───────┼───────┼─┼───────┼─────┼─┤
│ │ │ │ │ │ │ │ │ │
├─┼─────────┼──┼───────┼───────┼─┼───────┴───┬─┼─┤
│项│ 总人数 │高级│ 中级 │ 初级 │博│ 在读生 │其│ │
│目│ │ │ │ │士│ │他│ │
│组│ │ │ │ │后│ │ │ │
│ ├─────────┼──┼───────┼───────┼─┼───────────┼─┼─┤
│ │ │ │ │ │ │ │ │ │
├─┼───────┬─┼──┼───────┼───────┼─┼───────────┼─┴─┤
│ │ 姓名 │年│专业│ 学历 │ 项目中的分工 │在│ 工作 │ 签名 │
│项│ │龄│ 技 │ 投入人年 │ │研│ 单位 │ │
│目│ │ │术职│ │ │项│ │ │
│负│ │ │ 务 │ │ │目│ │ │
│责│ │ │ │ │ │数│ │ │
│人├───────┼─┼──┼───────┼───────┼─┼───────────┼───┤
│及│ │ │ │ │ │ │ │ │
│主├───────┼─┼──┼───────┼───────┼─┼───────────┼───┤
│要│ │ │ │ │ │ │ │ │
│成├───────┼─┼──┼───────┼───────┼─┼───────────┼───┤
│员│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