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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辽河油田”股票的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辽河油田”股票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5]119号)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研究,我会对你公司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向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无异议。
请你公司会同辽河金马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要约收购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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