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托管业务的函
(银监函[2006]336号)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你行驻中国总代表处总代表翁富泽先生2006年6月2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你行上海分行按照有关规定开办代客境外理财托管业务。
你行上海分行应加强对此项业务的风险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定期检查业务开展情况,并将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风险事项及时报告中国银监会及上海银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