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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管理办法(试行)

  (二)成立程序
  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的成立,应经街道团(工)委审核并办理相应备案登记。
  1、申请
  (1)如实填写《志愿服务团队登记表》,上报街道团(工)委。
  (2)街道团(工)委对申请单位进行审核。审核内容为:了解志愿服务必需的人员、技能等基本条件和服务内容及服务工作计划。
  2、审核
  (1)街道团(工)委收到《志愿服务团队登记申请表》之日起7日内,做出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决定;不同意备案的,应当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团(工)委可不同意备案:
  ①有根据证明申请备案的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的宗旨、志愿者规模、服务项目、服务范围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②有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的。
  3、备案
  (1)备案组织
  街道团(工)委是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备案事项的主管单位。
  (2)备案登记应准备和提交的材料
  ①填写好的《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申请登记表》;
  ②年度工作计划。
  4、公告
  由街道团(工)委通过一定途径向社会进行公告。
  四、工作开展
  (一)招募。通过适当的方式,公布志愿者招募热线或志愿服务项目,自行或联合招募志愿者,并接受志愿者的报名。
  (二)注册。社区志愿服务团队的志愿者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的有关程序进行注册,领取“中国注册志愿者证”、“中国志愿者胸章”,获得全国统一使用的注册号。
  (三)管理。社区志愿服务团队按照《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负责建立注册志愿者档案和服务需求档案,并应把志愿者分别编入各项目组进行分类管理。
  (四)培训。根据志愿服务项目要求和志愿者报名情况,对志愿者及时进行志愿服务基本理念和专业服务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培训。
  (五)项目实施
  1、确定内容。各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应根据社区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向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岗位。
  2、项目备案。各社区志愿服务团队对参加人数达10人以上的志愿服务活动,应在活动开展10日前向备案组织进行活动申报备案,内容包括具体时间、地点、服务项目、服务者和服务对象等,并在活动结束后5日内向备案组织汇报工作情况。
  3、项目开展。根据项目计划和社区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和内容多样的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在活动中要广泛吸纳符合条件但未注册的志愿者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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