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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06-201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二)不断强化归口管理。理顺工作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培训”,进一步强化对教育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各级工商局各部门举办的各类培训都要统一纳入同级人事教育部门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由人事教育部门指定的施教机构组织培训。要充实和加强人事教育部门和施教机构的力量,保持机构、编制和人员的相对稳定,保证教育培训工作的正常开展。人事教育部门要密切加强与业务部门和施教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充分调动和发挥业务部门和施教机构参与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确保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三)实行教育培训精细化管理。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登记管理,各级工商局人事教育部门要根据干部管理权限,统一建立和完善教育培训档案,将干部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情况如实载入干部本人档案,有条件的单位要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电子档案。要加强对干部教育培训的考核,把干部参加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内容和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把培训与使用更好地结合起来。要优化教育培训管理流程,制定施教机构培训资质认定制度、培训项目招投标制度、培训内容和课程审查制度、评教评学制度、培训考勤考核考试制度、培训质量评估制度等。促进干部教育培训实现良性循环,推进教育培训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轨道。

  (四)加强教育培训网络建设。发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在教育培训干部方面的龙头和示范作用,有效整合省、地(市)级工商局现有的干部学校和培训中心资源。适当加大经费投入,不断改善教育培训条件,充分发挥干部教育培训的功能作用。加强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培训机构之间的沟通联系与协调合作,共享培训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统一协调、布局合理、功能完备、各具特色的培训网络。省、地(市)级工商局的教育培训机构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逐渐形成适合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需要的主体培训班次和精品课程,力争办出各自特色。要根据需要与地方党校、行政学院和高等院校合作开展联合办学,积极利用优质丰富的社会培训资源培养高层次、专家型执法干部。

  (五)更新和完善教育培训内容。适应新形势新任务需要,立足于开阔眼界、拓宽思路、丰富知识、增强素质、提高能力,不断创新教育培训内容。政治理论课程要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中心,重点讲授现阶段党的理论创新的最新成果、党和国家当前重大方针政策、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外交形势等;专业能力课程要以理解把握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任务为中心,把国家工商总局主要领导在每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讲授新出台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国家工商总局的工作部署和当前的重点工作;领导能力课程要以提高执政能力为中心,重点讲授领导科学、战略思维、公共危机处理、应对媒体策略等。与此同时,要把科技、历史、文学、艺术、心理等方面的知识适当吸收为教育培训的内容,提高干部的科学文化素质和心理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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