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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2006-2010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通知


  3、实施“高层次执法人才培训工程”,进一步加强对高层次、专家型执法干部的教育培训。制定专门培训计划,实行政策倾斜,把培养高层次、专家型执法干部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扩大高层次、专家型执法干部队伍规模,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各业务条线都有一定数量的高层次、专家型执法人才。积极选派综合素质较好、理论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优秀中青年执法骨干到国内外知名高等院校,围绕解决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中长期深度专业培训。

  4、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培训。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把反腐倡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各级各类培训的重要内容。国家工商总局举办的省级工商局长高级研修班、地(市)级工商局长培训班以及工商所党支部书记培训班,每期都要安排反腐倡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专题课程,其它培训班都要安排这方面的内容。省、地(市)级工商局举办的各种培训班也都要把反腐倡廉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作为重要的培训内容之一。通过持之以恒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增强广大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党性观念、宗旨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提高工商行政管理队伍的拒腐防变能力。

  在突出重点开展培训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任职培训和初任培训,做到不培训不上岗。继续鼓励干部参加在职学历教育,改善干部队伍学历结构。

  三、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育培训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增强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做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建立健全党组(委)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人事教育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教育培训工作机制。建立干部教育培训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教育培训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宏观管理,确保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把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对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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