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熊剑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138号)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熊剑涛同志为我公司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的请示》(招证发[2005]18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熊剑涛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请你公司按照《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4号)的有关规定,为熊剑涛履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并通知熊剑涛持本批复及个人有效证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