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160号)
国元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股权变更及章程修改的报告》(国证综字[2005]6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的股权变更方案。
二、同意安徽皖维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安徽皖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亿元股权(占股权比例4.93%);同意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安徽国元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公司3亿元股权(占股权比例14.78%);同意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安徽国元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你公司1亿元股权(占股权比例4.93%)。
三、请你公司在本批复下发后1个月内,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办理上述股权的变更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