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和农业经济结构发生重大变革的形势下,发展订单农业对于提高农业市场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和结构调整等都具有重要意义,是调整农民种植结构,引导农民走向市场的桥梁和纽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发挥合同监管作用,积极开展合同帮扶工作,引导农业经营者正确认识订单农业的作用和履行合同的严肃性。要积极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订单农业,大力推进以龙头企业带动、品牌带动、城市消费带动和以专业市场为依托的订单农业,并通过合同监管,指导签约,帮助履约,调解纠纷等多种途径,为订单农业提供优质服务。
一是强化服务职能,促进订单农业快速发展。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高农户和涉农企业的法律意识,帮助农户和涉农企业掌握签订合同的基本知识和技巧,为推进订单农业开展打好基础。
二是规范合同文本和签约行为,保证合同合法有效。要重点规范订单的形式和内容,合同文本要根据农产品的不同特点进行细化,要做到准确可行,避免产生分歧。要规范合同格式和签订程序,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依法签订订单合同。
三是严格监管合同履行,确保合同履约率。要加强对订单合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既要督促涉农企业严格按合同约定收购,也要督促农户保质保量完成合同任务,全面履行合同。
四是严厉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调解纠纷作用,及时调解涉农企业和农户在履约过程中的合同纠纷,确保订单农业取得实效。
五是要大力开展涉农企业“守合同重信用”认定活动,强化经营主体的信用建设,帮助订单农业经营主体树立信用为本的理念,自觉遵规守约,走诚信发展之路。
(四)建立和完善“商标富农机制”,积极引导农民运用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增收,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
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有利于培育地方主导产业和形成地域品牌,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和农业综合效益,提高农产品附加值,从而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按照“立足一个资源优势,围绕一个产业链条,抓好一件注册商标,带动一批特色品牌”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引导鼓励以农业资源为依托的农产品加工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利用商标提高农副产品市场竞争力,扩大农产品知名度,使“公司+农产+商标”成为利用知识产权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新模式。加大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严厉查处农产品商标的侵权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权益保农机制”,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切实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有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保护农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重要工作之一,要切实履行职能,进一步加大保护农民消费者权益的工作力度。
一是要在农村广泛开展“12315”申诉举报网络进市场、进村镇、进商家活动,加强对农民消费者的宣传,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增强农民依法维权意识和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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