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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刘凡副局长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经验交流会上讲话的通知

  积极开展诚信教育,培养涉农企业和农民的减信意识和合同意识,引导诚信守约、依法经营,逐步提高订单农业的签约率和履约率。大力推广涉农合同示范文本,规范涉农企业和农户签约行为。逐步开展对订单合同全过程的监管,严厉查处利用订单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积极培育、繁荣农村市场,搭建农民增收平台,为农业生产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提供了支撑和保障。今年1-8月,全国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定示范性订单合同710个,开展合同帮扶的涉农企业12.8万户,签约农户1057万户,签约订单 2223万份,订单签约金额3246亿元,调解涉农合同纠纷8339件,查处涉农合同违法案件4865件,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5.23亿元。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无论是工作重点、工作思路,还是工作步骤、工作方法等方面,都需要统筹兼顾、科学规划、精心把握。必须按照党中央的部署和今年中央1号文件的精神,切实把握好五条原则,即做到“五个坚持”: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坚持立足工商职能,创新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效能;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坚持积极探索,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同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做到“六要六不要”,即要围绕职能,不要大包大揽;要依法行政,不要越权缺位;要创新机制,不要墨守成规;要注重实效,不要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要盲目攀比;要突出特色,不要强求一律。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切实贯彻好以上原则和要求,避免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出现走急、走偏、走样,确保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在实际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五个问题。
  (一)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必须把服务和支持粮食生产作为重中之重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粮食始终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自立的基础,任何时候都不能出现闪失。就一个省而言,没有粮食生产的农村,不是社会主义新农村,我们不能简单地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由减少粮食生产,也不能简单地以调整农业结构为由减少粮食生产。
  因此,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中,要把用于粮食生产的种子、化肥、农药和农机具作为工作重点,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及时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防止农民群众上当受骗。要鼓励、发展和规范粮食经纪人,实现农民生产的粮食与市场需求的对接,把农民生产的粮食销出去,卖个好价钱;积极开展粮食订单帮扶活动,实行粮食订单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提高粮食订单的签约率和履约率,解除农民种粮的后顾之忧,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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