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初步成效基本显现。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显现了“一规范二扶持三促进”的初步成效。开展红盾护农行动,规范了农资市场秩序;推行政策引导,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实施商标战略,扶持特色农业加快发展;培育农村经纪人和发挥市场服务功能,促进了农产品有序流通;推进订单农业,促进了农民增产增收;构建维权网络,促进农村维权服务上台阶。
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农资市场环境。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强化农资市场监管,不断延伸维权网络,充分发挥“一会两站”的作用。经过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共同努力,红盾护农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从2005年1月-2006年8月,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清理整顿各类农资市场7.7万个次,检查各类农资企业118万个次,取缔无照农资经营户2.5万户,受理农资案件投诉3.4万件,查处农资违法案件 7.61万件,捣毁农资制假售假窝点1300个,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7.64亿元。假冒伪劣农资泛滥的势头得到了有效遏制,农民利益得到了切实保护,农资市场秩序得到了进一步规范。
实施政策引导和商标战略,扶持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立足职能,研究出台和认真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使广大农民群众得到了实惠。支持农村个体私营经济发展,鼓励农民兴办经济实体,优化服务,方便农民就近办理工商执照,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加速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提高了农民组织化程度。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支持农产品走品牌战略之路为重点,指导农民、涉农企业申请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帮助农民运用商标整合特色优势农副产品资源,走商标富农之路,提高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提升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地经济,富裕一方农民”的目标。
通过培育农村经纪人,发展订单农业,发挥市场服务功能,促进农产品流通,实现农民增产增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积极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将粮食、水果、蔬菜经纪人作为重点。扶优助强,促进流通,采取“市场+经纪人+农户”的经营模式,以当地特色产业、龙头企业、行业协会为依托,积极扶持守法诚信经营的农村经纪人做大做强,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带头人。截止目前,全国农村经纪人执业人员达60余万人,经纪的业务量达2000余亿元,其经纪活动覆盖了所有农副产品,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增收和农民就业,调整了农业结构,改变了农民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增强了农民的市场意识。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把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放在突出位置。在确保土地性质不变、土地产权不变的前提下,通过土地承包使用权流转和土地规模经营,使农民承包的土地组织机构发生变化,经营主体也发生变化,实现了农民离乡不离土,失地不失利、不失业、不失权。积极扶持粮食种植主体的发展壮大,大力鼓励种粮大户租用农民承包的土地种粮,扩大种植规模,降低粮食生产成本,实现规模效益;重点支持农垦农场凭借科技实力和管理经验租用农民承包的土地种粮,实现粮食增效、粮农增收,让农民充分享受到了土地承包经营的自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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