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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国石化”股份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国石化”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5]148号)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申请豁免要约收购的函》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增持中国石化2,871,763,776股国家股(占总股本的3.312%)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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