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豁免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2006]1号)
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我会同意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股权变更而持有、控制上海中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19,878,739股国有法人股(占总股本55.61%)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