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舒本娥、陆冬梅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5]167号)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舒本娥、陆冬梅同志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华泰证字[2005]2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舒本娥、陆冬梅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请你公司按照《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为舒本娥、陆冬梅履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并通知其持本批复及个人有效证件于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