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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鼓励乡镇企业利用外资加快结构调整的意见的通知

  把扩大出口创汇作为乡镇企业利用外资的重要目标之一,同时积极引进境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增强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二、鼓励乡镇企业利用外资的主要领域
  (一)在农业和农产品加工领域,鼓励乡镇企业开发和引进新的优良种畜、种禽、水产品和农作物品种并建立繁育和生产基地;鼓励乡镇企业开发和引进农药、肥料、农膜、农机具等领域的新技术、新产品;鼓励乡镇企业开发和引进农产品保鲜、贮藏、干燥、加工等新技术。
  (二)在工业领域,鼓励乡镇企业利用外资兴办为国内外大型企业提供配套的企业,促进机械、电子、电气、汽车、化工等行业中配套产品的发展,建立行业内配套协作体系。
  (三)在流通领域,通过利用外资,在乡镇企业中引入现代经营方式和服务技术,改造传统服务业,按有关规定推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多式联运、网络营销等组织形式和服务方式。
  (四)鼓励乡镇企业利用外资建立设备先进、生产安全、节约资源、有利环保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和生产企业,鼓励对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深加工和回收利用。
  (五)鼓励乡镇企业利用外资开展技术创新,设立研究开发机构,举办高新技术企业。
  三、支持乡镇企业利用外资的政策措施
  (一)主动协调加大对乡镇企业利用外资项目(企业)的财政、税收和信贷支持。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规定,推动乡镇企业发展基金的建立,并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利用外资项目。
  2.积极争取各级中小企业担保基金对乡镇企业利用外资项目的支持。
  3.乡镇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项目和设在不发达地区的,依照我国税法规定,享受减免税后,经申请批准,在今后十年内可以继续按照应纳税额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
  4.积极协调国有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把扶持乡镇企业利用外资投资作为信贷重点,在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
  5.研究采用收购、出让、租赁、发行股票和上市等方式,扩大乡镇企业利用外资的方式和资金渠道。
  (二)扩大乡镇企业利用外资的信息渠道,采用各种招商方式,推动乡镇企业招商引资工作。
  1.建立健全全国乡镇企业信息网络,健全现有的“中国乡镇企业信息网”,加强其招商引资功能。逐步在有关的商务网站中设立专门的乡镇企业平台。
  2.编制乡镇企业对外招商目录,加大乡镇企业对外宣传力度。组织有一定资金基础的乡镇企业到境外吸收人才,引进技术。对有发展潜力,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乡镇企业,中央外贸发展基金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在境外举办专门的招商引资活动。应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安排—定的财政资金,支持乡镇企业的对外招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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