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张运勇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6号)
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聘张运勇同志任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的请示》(东证字[2005]第5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运勇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
二、请你公司按照《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24号)有关规定,为张运勇履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并通知张运勇持本批复及个人有效证件在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