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宁金彪任职资格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6]35号)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审核宁金彪同志证券公司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请示》(长证字[2005]082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宁金彪(身份证号码:420106570711081)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仅限董事长、副董事长、监事长职务,在取得证券业执业资格前,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请你公司按照《
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4号)等有关规定,为宁金彪履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手续,并通知宁金彪持本批复及个人有效证件于30个工作日内,到我会领取《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