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2011修订)(发布日期:2011年9月2日,实施日期:2011年9月2日)废止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科发计字〔2006〕33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财政厅(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司(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财务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是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以下简称《纲要》),主要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并在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上设立的国家科技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主要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
为加强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在广泛征求各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现将制订的《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科技部
财政部
二OO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件: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在原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上,设立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以下简称“支撑计划”)。为实现支撑计划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根据《
关于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若干意见》、《
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暂行规定》和《
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支撑计划是面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重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科技问题的国家科技计划。支撑计划主要落实《纲要》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的任务,以重大公益技术及产业共性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示范为重点,结合重大工程建设和重大装备开发,加强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解决涉及全局性、跨行业、跨地区的重大技术问题,着力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突破瓶颈制约,提升产业竞争力,为我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