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深入学习宣传
宪法,是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根本性工作。要在全系统形成学习贯彻
宪法的热潮,进一步提高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
宪法意识,培育民主法制观念、爱国意识和国家经济安全意识。通过
宪法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引导国资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坚定搞好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的信念和信心,依法做好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二)深入宣传学习与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各级国资委工作人员要深入宣传学习和贯彻实施《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制度。抓好对新修订的
公司法和
证券法的学习贯彻工作,及时总结
公司法和
证券法贯彻实施中的经验,依法解决遇到的问题,推进国资委系统和所出资企业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范围和方式,依法履行职责,要以学习贯彻新
公司法为契机,加快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步伐,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继续推进国有独资公司建立完善董事会试点工作,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推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通过国有资产监管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提高国资委工作人员的法律素养,提高各级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的能力和水平,积极探索和创新国资委履行职责的途径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