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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印发《对外经济贸易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的通知

  第十—个五年计划(2006至2010年)期间,我国对外经济贸易仍将努力保持持续、稳定增长态势。利用外资规模继续扩大,质量明显提高。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取得较大进展,我国的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
  三、主要任务和重大措施
  (一)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提高国际竞争力。
  努力扩大机电产品出口。以国际市场为导向,加强新产品开发研制,增加出口商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重点支持通信设备、自动数据处理设备、集成电路及微电子产品、高档家用电器、船舶及船用设备、飞机及航空设备、汽车(摩托车)及其零部件、发电及输变电设备以及大型成套设备等技术含量较高的机电产品出口。鼓励机电产品出口企业通过加快技术进步、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品质量、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到境外设厂开展加工贸易、改善售后服务等多种手段增强产品的竞争力。
  落实《科技兴贸行动计划》,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出口产业。重点支持信息技术产品、生物医药、新材料和计算机软件等竞争力较强、市场前景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高新技术向机电、纺织、轻工和农产品等传统出口商品的渗透,提高其技术含量和附加价值。在优势技术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开发能力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企业。在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建立出口创业园。鼓励大型骨干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在国外建立研发中心。办好深圳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等四个高新科技交易会。
  努力实现我国对外贸易发展从依靠规模扩张和数量增长向主要依靠质量和效益的根本性转变。着力掌握核心生产环节,使用和宣传自主品牌,建立自主营销网络,增强自主技术研究开发能力,承担高附加值环节国际分工,不断提高对外贸易的效益。
  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的需要,增加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进口。对国家鼓励发展的投资项目设备技术进口实行优惠政策。逐步建立技术引进工作“引进、消化、吸收、创新、竞争”的良性循环机制,实现由引进设备为主向引进技术为主的转变,促进主要产业技术进步和提高国际竞争力。
  (二)把吸收外资与经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国有企业改造更好地结合起来。
  制订合理、有效的外商投资产业政策和区域导向政策,积极引导外资投向。引导外资投向高新技术产业、支柱产业和具有地区优势的产业。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研究开发中心、地区总部和采购公司,加强与跨国公司在基础设施、高新技术产业、资源综合利用、新产品开发和国际市场开拓等方面的战略性合作。鼓励中外中小型企业间开展合作。有步骤地扩大外商在服务领域的投资。
  针对加入WTO后的新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新阶段,继续加大力度改善投资环境。改善并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大力规范和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创造有竞争力的良好的吸收外商投资环境。
  探索适应跨国投资发展趋势的利用外资方式。坚持以吸收外商直接投资为主,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吸收外商投资。积极探索采用收购、兼并、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等多种方式利用中长期国外投资。鼓励外资参与对国有企业改造。扩大外商以BOT、项目融资、基础设施经营权转让等方式在基础设施领域投资,并抓紧完善相应的管理办法。稳步地利用国际证券市引进外资,建立中外合资合作产业投资基金,扩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规模。放宽外资投资性公司的经营范围。
  抓住国际间新一轮产业转移的机遇,通过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促进国内产业结构升级。引导外商直接投资发展出口产业。办好出口加工区,实行更加便捷规范的保税监管制度。鼓励沿海外商投资企业向内地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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