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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计划(2006-2010年)的通知

  全面落实《艾滋病防治条例》和《中国遏制与预防艾滋病行动计划(2006-2010)》,建立完善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和全社会参与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协调机制,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点面结合、以点带面,切实加强项目的组织管理,不断推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临床治疗工作。重视科学研究,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提高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能力。

  三、主要任务
  在继续实施《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计划(2004-2005)》中提出的“六个一工程”基础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巩固、建立一批医疗与科研基地(治疗点),扩大专家队伍,建立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疗效评价体系,完成中医与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开展一批医教研及国际合作项目,支持、引导一批中药新药的研制开发。
  (一)加强中医药防治艾滋病网络建设和管理
  加强中国中医科学院艾滋病中医药防治中心和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基地建设。到2010年,每个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的省(区、市)建立一个专业人员齐备、具备诊疗条件的省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基地,负责组织和承担全省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技术指导工作。
  继续加强艾滋病中医药治疗点建设。到2010年,争取全国60%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都能运用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为当地患者提供价廉有效、方便可及的中医药服务。
  (二)加强中医药治疗艾滋病队伍建设
  加强各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专家组的建设,在各省、地(市)建立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中医药防治艾滋病专家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培训工作,使全国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均有相关人员掌握艾滋病专业知识和中医药治疗艾滋病的基本技能。对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省(区、市)的基层中医药人员进一步开展强化培训。积极组织开展学术交流。
  (三)完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
  不断吸收各试点地区治疗经验和科学研究成果,进一步修订、完善《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临床技术方案(试行)》,争取到2008年底完成正式《方案》,同时研究制定中西医结合治疗方案。
  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组织制定相关管理规定,指导全国规范地开展中医药防治艾滋病工作。
  (四)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人数
  逐步扩大中医药治疗艾滋病试点项目省份,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试点项目的治疗人数。同时,有条件的非试点省(区、市)要积极开展中医药治疗艾滋病工作。力争到2010年,全国范围内接受中医药治疗的艾滋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人达到15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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