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评价得分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不足85分的评价类型为良(B),在此基础上划分为三个级别,分别为:85分>B+≥80分;80分>B≥75分;75分>B-≥85分。
(三)评价得分达到50分以上(含50分)不足70分的评价类型为中(C),在此基础上划分为两个级别,分别为:70分>C≥60分;60分>C-≥50分。
(四)评价得分在40分以上(含40分)不足50分的评价类型为低(D)。
(五)评价得分在40分以下的评价类型为差(E)。
第五十条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是根据评价结果编制、反映被评价企业综合绩效状况的文本文件,由报告正文和附件构成。
第五十一条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报告正文应当包括:评价目的、评价依据与评价方法、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及评价结论、重要事项说明等内容。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报告的正文应当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层次清晰、易于理解。
第五十二条 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报告附件应当包括:企业经营绩效分析报告、评价结果计分表、问卷调查结果分析、专家咨询报告、评价基础数据及调整情况,其中:企业经营绩效分析报告是根据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对企业经营绩效状况进行深入分析的文件,应当包括评价对象概述、评价结果与主要绩效、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有关管理建议等。
第八章 附 则
第五十三条 企业集团内部开展所属子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可参照本细则制定符合集团内部监管需要的实施细则。
第五十四条 各地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所监管企业的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可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五十五条 本细则由国资委负责解释。
第五十六条 本细则自2006年10月12日起施行。
附件:1、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2、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指标及权重表
附件1:
企业财务绩效定量评价指标计算公式
一、盈利能力状况
(一)基本指标
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平均净资产×100%
平均净资产=(年初所有者权益+年末所有者权益)/2
2、总资产报酬率=(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平均资产总额×100%
平均资产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二)修正指标
1、销售(营业)利润率=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2、盈余现金保障倍数=经营现金净流量/(净利润+少数股东损益)
3、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成本费用总额=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经营费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