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市场监管执法行为

  (十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建立基层工作人员学法制度,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养。建立和完善基层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基层工作人员的重要内容。采取各种形式,加强普法和法制宣传,引导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工商相适应的良好社会氛围。

  (十二)严格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执法主体,严禁未经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合法委托的组织行使执法权,严禁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上岗执法。认真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坚决纠正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坚决纠正畸轻畸重、办人情案的现象。严格执行《行政许可法》,全面规范各类市场主体的登记发照工作,切实做到行政许可的范围明确、程序合法、文书规范、期限严格、结果透明、责任落实。规范执收执罚行为,实现执收执罚制度化。坚决制止和纠正违规收费、随意罚款、搭车收费、代收代扣等行为。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制度,行政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十三)加强执法监督。严格执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颁布的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六项禁令”,加强对“六项禁令”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大力推行执法责任制,建立执法行为评议考核制度、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建立健全有关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服务承诺制度、首问(办)责任制度。实行工商所法制员制度。

  五、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十四)加强工商所长队伍建设。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原则、条件和程序,把政治坚定、素质优良、作风正派、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选拔到工商所长岗位上来。加强工商所长队伍的年轻化建设,积极培养选拔35岁左右的年轻干部进入工商所长队伍。加强工商所长的学习、培训和实践锻炼,切实提高工商所长履行职责的能力、应对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的能力。加强对工商所长的考核和监督,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注重对优秀工商所长的培养和使用,县级工商局领导干部一般应从优秀工商所长中选拔。加强工商所长的交流轮岗。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