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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煤矿年度生产计划超过登记生产能力的,责令立即调整生产计划,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执行的,视情节轻重对矿长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行政处分,直至暂扣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
  第三十五条 煤矿超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处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矿长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3个月内发现2次以上超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吊销煤炭生产许可证和矿长资格证,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第三十六条 煤矿生产能力发生重大变化而未及时组织核定并申请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完成核定工作,对矿长处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记大过、降级、撤职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国家关于煤矿设计规定和规范的初步设计和设计生产能力,予以批准的;
  (二)对未按批准的初步设计和设计生产能力组织施工的项目,批准竣工验收合格的;
  (三)准予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生产能力,在煤炭生产许可证上进行登记或变更登记的;
  (四)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煤矿核定生产能力审查批复、登记和变更登记的;
  (五)对监管范围内的煤矿生产能力监督、检查、考核不力,致使出现严重不符合登记生产能力组织生产的;
  (六)发现煤矿超登记生产能力生产而不依法处罚的。
  第三十八条 对依照本办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依法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国务院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有关规定与之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井工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审查申请表

  煤矿名称(公章):
  矿长(签字):
  核定时间: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时间:20 年 月 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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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煤矿基本情况                    │
├───────────────────┬─────────────┬──────────┤
│ 名称:               │ 地址:         │ 邮编:      │
├─────────────────┬─┴──────────┬──┴──────────┤
│ 投产时间:           │ 职工人数:    人  │ 采矿许可证号: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号:           │ 煤炭生产许可证号:            │
├─────────────────────┼──────────────────────┤
│ 设计生产能力:       万吨/年   │ 上次核定生产能力:       万吨/年  │
├─────────────────────┼──────────────────────┤
│ 上年度原煤产量:        万吨  │ 上年末剩余可采储量:      万吨    │
├─────────────────────┴──────────────────────┤
│                二、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
├─────────────────────┬──────────────────────┤
│本次核定矿井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年│剩余服务年限:              年│
├─────┬──────┬────────┴─┬─────────┬──────────┤
│     │提升系统  │      万吨/年│供电系统     │      万吨/年 │
│     ├──────┼──────────┼─────────┼──────────┤
│主要系统 │      │          │         │          │
│(环节)及 │井下运输系统│      万吨/年│采掘工作面    │      万吨/年 │
│     ├──────┼──────────┼─────────┼──────────┤
│选煤厂核 │      │          │         │          │
│定结果  │通风系统  │      万吨/年│地面生产系统   │      万吨/年│
│     ├──────┼──────────┼─────────┼──────────┤
│     │排水系统  │      万吨/年│选煤厂      │      万吨/年│
├─────┴──────┴──────────┴─────────┴──────────┤
│                三、生产能力核定资质单位意见              │
├─────────────────────┬──────────────────────┤
│核定资质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      │核定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       │
│                     │                      │
│                     │                      │
│                     │                      │
│              20 年 月 日 │              20 年 月 日  │
├─────────────────────┴──────────────────────┤
│  四、煤矿意见                                    │
├─────────────────────┬──────────────────────┤
│矿长(签字):               │总工程师(签字):              │
│                     │                      │
│                     │                      │
│                     │                      │
│              20 年 月 日 │               20 年 月 日│
├─────────────────────┴──────────────────────┤
│                 五、主管部门(单位)审查意见               │
├────────────────────────────────────────────┤
│                                            │
│                                            │
│                                            │
│                                      (公章)   │
│                                     20 年 月 日│
├────────────────────────────────────────────┤
│               六、煤炭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审查意见           │
├────────────────────────────────────────────┤
│                                            │
│                                            │
│                                       (公章)  │
│                                     2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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