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检查验收
此次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完成后,由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院校党委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的要求自行组织验收。从今年11月份开始,我部将对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通过检查验收的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合格单位,未通过的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不合格单位。
五、加强领导,深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各地区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重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要过问这项工作,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相应的审核责任制度,加强组织协调,及时解决审核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注意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特别是要通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宏观管理。
尚未通过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抓紧做好自查整改工作,确保审核工作质量。已完成省管干部档案审核工作并通过检查验收的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抓好基层单位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
有关省区市党委组织部要加强对所属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干部档案审核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院校党委,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取得实效。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检查验收办法
为搞好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检查验收,切实解决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不走过场、收到实效,结合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1.检查验收的内容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有无涂改造假、装错材料的问题;档案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档案整理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验收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查档案。各副省级城市党委组织部,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组织人事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部分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党组(党委),部分高等院校党委完成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后,成立检查验收小组,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抽查档案,进行自查。为使抽查的档案具有代表性,使抽查情况能够反映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的整体水平,应按所管现职干部人事档案总数1.5%左右的比例抽取档案,其中,抽取的干部人事档案要有代表性,并且正职干部的档案要占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