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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减灾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学校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


  积极开展减灾应急预案演练。根据城市与农村学校的不同特点,开展紧急疏散、灾害救助、逃生自救及生存训练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演练,制定切实可行的演练计划和保障措施,各学校每年要组织1-2次有针对性的演练活动;演练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针对演练活动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对预案进行调整、补充和完善,使预案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提高学校建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

  做好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规划和选址,保证校舍建筑质量。新建、改建、扩建校舍要严格执行当地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规划,选址要由专业部门进行灾害风险评估,坚决避免在灾害高危地区新建校舍;校舍建筑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防灾减灾标准,综合考虑避灾设施建设与相关配套项目,全面加强校舍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提高校舍的抗灾能力。

  完善和改进学校减灾基础设施和设备。各级各类学校以学生宿舍、学校校园内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电脑室、图书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为重点开展减灾安全检查,整改隐患。完善学校的减灾设备,配备必要的安全消防设备、逃生自救器具、应急照明灯和应急广播系统等;在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要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六、组织开展“减灾示范学校”评比和今年“国际减灾日”宣传教育活动

  为使学校减灾工作落到实处,总结学校减灾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国家减灾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将在全国中小学中开展“减灾示范学校”评比活动,表彰在学校减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2007年5月份评选首批100所全国“减灾示范学校”,“十一五”期间评选1000所,授予荣誉牌匾。“示范学校”实行动态管理,通过评选活动,以点带面,促进全国范围内学校减灾活动的深入开展(具体方案另行通知)。

  组织开展今年“国际减灾日”期间活动。今年“国际减灾日”期间,各级减灾、教育、民政部门要结合今年减灾活动的主题,积极协调有关方面,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学校减灾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减灾应急预案演练、召开减灾公众教育座谈会、减灾知识竞赛、发放减灾科普宣传册、观看灾害题材影片等多种方式,推进全国学校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减灾知识,提高减灾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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