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减灾委员会、教育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学校减灾工作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政局: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学校减灾工作。2005年7月,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应急管理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广泛宣传和普及公共安全知识、应急管理知识、灾害知识、防灾救灾和自救知识。要在中小学开设公共安全课程,培养学生的公共安全意识,增强他们遇险自救和逃生能力”。回良玉副总理、华建敏国务委员和陈至立国务委员也多次对减灾教育和学校减灾做出重要指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学校减灾工作的要求,全面提高学校减灾能力和学生避灾自救能力,最大限度地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的财产安全,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现就加强学校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学校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校减灾是国家综合减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是自然灾害发生严重的国家,平均每年因灾造成2000多人死亡,少年儿童最容易受到伤害。2005年6月10日,黑龙江省宁安市沙兰中心小学遭受暴雨山洪袭击,造成105名学生丧生。今年6月份,福建建瓯市因洪涝灾害造成该市4681名考生不能按时参加高考。目前,全国共有中小学校58.37万所,各级学校70多万所,学校的减灾工作关系到2亿3千多万学生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社会的和谐。当前,学校减灾尤其是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还存在许多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认识不到位,对学校减灾工作重视不够;二是学校减灾应急体制还不够健全,责任不够明确。学校减灾应急预案缺乏针对性和操作性,预案演练不够,缺乏实际减灾应急经验;三是学校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不普及,教师和学生都不同程度地缺少必要的避灾、自救、互救常识;四是学校校舍建筑规划、选址不当或达不到规定的防灾标准,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较弱;五是学校减灾基础设施不完善,缺乏必要的资金投入和必备的防灾设施。为此,要充分认识学校减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做好学校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学校减灾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