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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景文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郑景文担任精算责任人的批复
(保监产险〔2006〕569号)
三井住友海上火灾保险公司上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郑景文女士继续担任精算责任人的请示》(三井住友海上保〔2006〕89号)收悉。经审核,同意郑景文继续担任你公司精算责任人,任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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