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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28号公告--承担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及业务范围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2006年第28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机构、检查机构和实验室管理办法》和国家认监委2006年第25号公告,经研究决定,指定1家认证机构和7家实验室(见附件),自2006年12月1日起,在指定的业务范围内承担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检测工作。

  指定机构及有关利益方有异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可向国家认监委提出书面申诉和投诉(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承担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及业务范围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承担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指定认证机构和实验室名录及业务范围

  一、承担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的指定认证机构:

┌───┬────────────┬───────────────┬───────────────────┐
│ 序号 │    机构名称    │    指定的业务范围    │        通信地址        │
├───┼────────────┼───────────────┼───────────────────┤
│ 1  │北京东方凯姆质量认证中心│《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地址/邮编: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小八 │
│   │            │ 拖拉机            │里庄40号/100021            │
│   │            │  中小功率轮式拖拉机》    │联系人:李 宏、马玲娟         │
│   │            │CNCA-05C-074:2006      │电话:010-67347478,67347471     │
│   │            │《农机产品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传真:010-67316737          │
│   │            │植物保护机械》        │e-mail:ocam@ocam.com.cn网址:    │
│   │            │CNCA-05C-029:2006       │http://www.ocam.com.c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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