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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事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6〕1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

  根据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数据的统计分析,经与国家税务总局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
│     科目名称     │     试卷满分     │     合格标准     │
├─────────────┼─────────────┼─────────────┤
│    税法(一)    │      140      │      77      │
├─────────────┼─────────────┼─────────────┤
│    税法(二)    │      140      │      84      │
├─────────────┼─────────────┼─────────────┤
│    税收相关法律    │      140      │      84      │
├─────────────┼─────────────┼─────────────┤
│    财务与会计    │      140      │      84      │
├─────────────┼─────────────┼─────────────┤
│    税务代理实务    │      100      │      60      │
└─────────────┴─────────────┴─────────────┘


  二、请各地按照上述标准对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复核,与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准数据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8月20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和发放资格证书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附表:2006年度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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