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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通知[失效]

  第六十八条 银行业金融机构信息系统风险审计也可以由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委托并授权有法定资质的中介评估机构进行。
  第六十九条 中介机构根据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委托或授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审计时,应出示委托授权书,并依照委托授权书上规定的委托和授权范围进行审计。
  第七十条 中介机构根据授权出具的审计报告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审阅确定后具有与其相同的法律效力,被审计金融机构应对该审计报告在法定时间内提出整改意见,并按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进行及时整改。
  第七十一条 中介机构应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保守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风险信息。审计过程中所有涉及资料的调阅应有交接手续,并不得带离现场或进行修改、复制。

第八章 附则

  第七十二条 本指引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七十三条 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附表:
  科技部门人员名单:
  单位:__________
  部门名称:________

┌──────────┬───────────┬──────────┐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
├──────────┼───────────┼──────────┤
│分管领导(行长)  │           │          │
├──────────┼───────────┼──────────┤
│          │           │          │
└──────────┴───────────┴──────────┘

┌────────┬───────┬────────┬───────┐
│ 职务      │姓名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   │
├────────┼───────┼────────┼───────┤
│科技部门负责人1 │       │        │       │
├────────┼───────┼────────┼───────┤
│科技部门负责人2 │       │        │       │
├────────┼───────┼────────┼───────┤
│科技部门负责人3 │       │        │       │
├────────┼───────┼────────┼───────┤
│科技部门负责人4 │       │        │       │
├────────┼───────┼────────┼───────┤
│具体工作联系人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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