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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

  2.研究形成全国主体功能区划基本思路,在此基础上制定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的指导意见。
  3.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
  第二阶段(2007年1-12月):
  1.2007年9月底前,在继续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全国主体功能区划方案、各主体功能区的定位和发展方向及主体功能区区域政策框架。
  2.2007年底前,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完成《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草案)》,报国务院审议。
  三、工作组织和要求
  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涉及范围广,工作任务重,技术难度大。为加强组织和领导,成立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协调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由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有关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科技部、水利部、农业部、环保总局、林业局、中科院、地震局、气象局、海洋局、测绘局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具体组织规划编制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发展改革委要统筹协调,精心组织。财政部门要对规划编制所需经费给予支持。各地区要按照本通知精神和相关部署,做好相应工作。
  要充分发挥国家“十一五”规划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作用,对规划编制的重大问题进行专家咨询。同时,委托若干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的科研单位开展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并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的工作基础,做好衔接协调。

  附件: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国务院办公厅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附件:
全国主体功能区划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马 凯  发展改革委主任
  副组长:陈德铭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志刚  财政部副部长
      鹿心社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仇保兴  建设部副部长
  成 员:刘燕华  科技部副部长
      矫 勇  水利部副部长
      张宝文  农业部副部长
      潘 岳  环保总局副局长
      李育材  林业局副局长
      李家洋  中科院副院长
      修济刚  地震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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