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意见
(证监公司字[2006]62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你委报送的《大连冰山橡塑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申请》(大国资[2006]40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委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你委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