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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国库会计核算业务操作规程》的通知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大额支付往来暂收户等

   贷:大额支付往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处理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2.因收入退还书凭证错误等原因发生退库退回的,国库制作一式二联转账贷方凭证,一联作报解入库的记账凭证,并以收到的资金结算凭证收款联或纸质收入退还书收款凭证联作记账凭证附件,一联随纸质收入退还书收账通知联退原签发机关,同时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和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红字)。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专户等

  重新退付时,按正常退库处理。

  (三)预算收入退付的结转入库

  预算收入退库与预算收入一并结转入库,若当日没有预算收入或当日的退库大于收入时,总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中央预算收入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

  人民银行各分支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户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专户等

  八、预算收入更正

  国库收到财政或征收机关发来的预算收入更正通知书电子信息、纸质凭证及必要的审批依据后,将纸质凭证与电子信息进行匹配并核对相关要素,匹配或核对有误的,通知签发机关做相应修正;匹配和核对无误的,办理更正手续,纸质凭证作相应记账凭证附件。同时将已更正信息反馈签发机关,并在更正事项的原始缴款书电子信息上做更正标记。需要审核相应审批依据的,在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更正手续,审核发现有误的退回原签发机关。在取消纸质凭证情况下,直接办理更正手续,或经审核审批依据、确认无误后办理更正手续,并打印更正通知书电子信息清单作记账凭证附件。

  (一)串科目的处理

  国库根据更正通知书,对照原始凭证,对原列事项进行审核确认后,用红字(负数)冲正原列预算收入登记簿,用蓝字记载正确的预算收入登记簿。

  (二)串级次的处理

  国库根据更正通知书,对原列事项审核确认后,制作记账凭证,按反方向记载原列会计分户账,用红字(负数)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蓝字记载相应会计分户账和预算收入登记簿。由国库自身原因产生的更正,须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办理。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待报解地方预算收入等

  (三)串库的处理

  国库根据更正通知书,对原列事项审核确认后,制作转账借、贷方凭证,按反方向记载原列会计分户账,用红字(负数)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通过支付系统或国库内部往来将款项划转收款国库;需要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划转的,出错方应制作一式五联更正通知书,其中两联和剩余联次缴款书随同划款凭证提交收款国库,其中一联作收款国库贷方凭证附件,登记预算收入登记簿,另一联及剩余联次缴款书随收款国库的预算收入日报表等交相应征收机关。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贷:大额支付往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专户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收款国库收到时,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专户

  在同一国库机构内多级多库发生串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原列收款国库)

   贷:待报解中央预算收入等(现列收款国库)

  (四)“免、抵”税调库的处理

  国库根据县级以上征收机关提交的“免、抵”税调库通知和相关文件资料,比照同一国库机构内串科目的更正处理,“免、抵”税调增数蓝字记载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免、抵”税调减数红字(负数)记载相关预算收入登记簿和蓝字记载相关预算收入退库登记簿。

  九、库款支拨的核算

  (一)库款支拨

  国库收到同级财政机关发来的预算拨款凭证电子信息、纸质凭证后,将纸质凭证与电子信息进行匹配并核对相关要素,匹配或核对有误的,通知财政机关做相应修正;匹配和核对无误的,在同级地方财政库存余额内办理预算拨款手续,同时登记预算支出登记簿。纸质凭证一联作记账凭证或附件,一联退同级财政,同时将已拨款电子信息反馈同级财政。在取消纸质凭证情况下,国库应打印已拨款电子信息清单作记账凭证或附件。

  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大额支付往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需要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划款的,国库将财政部门填制的一式四联预算拨款凭证中的收款凭证联和收账通知联,随划款凭证提交收款单位开户行。

  (二)集中支付

  国库办理集中支付资金清算业务,应根据财政部门提供的“财政直接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和“财政授权支付汇总清算额度通知单”,分别登记直接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和授权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

  1.通过大额支付系统或国库内部往来办理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的,国库收到代理银行发来的申请划款凭证和申请划款汇总清单电子信息后进行审核,审核发现有误的,将电子信息返回代理银行;审核确认无误的,在支付清算额度和同级地方财政库存余额内办理资金清算,打印一式三联申请划款凭证(补充),一联做记账凭证,两联交同级财政(其中一联加盖业务转讫章,一联加盖业务专用章。下同),并发起大额支付往来或国库内部往来业务,同时销记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大额支付往来等

  在未取消纸质凭证情况下,国库将代理银行于日终前送来的纸质申请划款凭证与相应电子信息核对,核对有误的,退回代理银行重新填制,核对无误的,将纸质凭证一联作记账凭证,两联交同级财政。

  2.通过小额支付系统办理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的,国库收到代理银行发来的小额支付往来借记业务包后,审核资金信息和相应的申请划款汇总清单电子信息,审核发现有误的,向代理银行发出小额支付往来拒绝付款借记回执;审核确认无误的,在支付清算额度和同级地方财政库存余额内办理资金清算,打印小额支付往来凭证,一联作记账凭证,两联交同级财政,并发出小额支付往来同意付款借记回执,同时销记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小额支付往来待清算户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小额支付往来待清算户

   贷:小额支付往来

  3.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办理集中支付资金清算的,国库在收到代理银行提交的纸质申请划款凭证后,与相应的纸质申请划款汇总清单或电子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有误的,向代理银行发起查询;核对无误的,在支付清算额度和同级地方财政库存余额内办理资金清算,通过同城票据交换将款项划转代理银行,同时销记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地方财政库款等

   贷:同城票据交换

  4.国库直接办理集中支付业务的处理手续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拨款退回

  1.因国库自身原因发生已拨出款项退回的,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国库待结算款项-大额支付往来暂收户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待结算财政款项-待处理款项

  重新划出时,经会计主管审批后办理,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国库待结算款项-大额支付往来暂收户等

   贷:大额支付往来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待结算财政款项-待处理款项

   贷: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2.因预算拨款凭证错误、代理银行申请退款等原因发生已拨出款项退回的,人民银行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同城票据交换等

   贷:地方财政库款等

  代理国库的会计分录为:

  借: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等

   贷:地方财政库款

  同时以红字(负数)登记预算支出登记簿,办理集中支付款项退回业务的还应恢复支付清算额度,登记支付清算额度登记簿。

  十、国家债券的核算

  (一)发行的核算

  总库收到国债发行款项并经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转账。同时登记国债发行登记簿。会计分录为:

  借:大额支付往来等

   贷:代收国家债券款

  借:代收国家债券款

   贷:中央预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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