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金融债券的批复
(银复〔2005〕46号)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金融债券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建投报〔2005〕37号)收悉。为落实《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有关会议的精神,支持资本市场的改革开放和健康发展,维护金融稳定,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100亿元。
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金融债券,应执行《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发行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5〕第1号)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