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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有关问题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信贷资产支持证券有关问题的批复
(银复[2005]107号)


中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发行2005年第1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的申请》(中诚信托字〔2005〕第33号)收悉。根据《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5〕第7号印发),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2005年第1期开元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以下简称证券),证券分三档发行,总额不超过43亿元。

  二、请你公司与证券发起机构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服务机构国家开发银行、资金保管机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有关机构做好准备工作,切实履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三、请你公司联系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有关部门,做好证券发行的相关准备工作,并在证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向市场披露有关发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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