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2006年第134号)
关于公布获得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资格机构名单的公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58号令)和国家质检总局2003年第122号公告的规定,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核许可,现将获得从事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业务资格的检验鉴定机构名单公告如下:
1. 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2. 上海胜邦质量检测有限公司
3. 上海毕法克检验有限公司
4. 杭州锐科纺织品有限公司
5. 南京金澳检验有限公司
6. 上海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分公司、青岛分公司、徐汇分公司、昆明分公司
7. 南京金利检验有限公司
8. 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常州分公司、苏州分公司、福州分公司、珠海分公司、泉州分公司、东莞分公司
9. 上海菱祥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