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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期实施YY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延期实施YY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行业标准的通知
(国食药监械[2006]49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医疗器械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归口单位:
经研究,决定延期实施YY0505-2005《医用电气设备第1-2部分:安全通用要求并列标准:电磁兼容要求和试验》行业标准,具体实施日期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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