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0六年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的安排意见
(劳社纪监[2006]2号)
2006年,劳动保障系统纪检监察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精神和劳动保障部及当地党委、纪委的部署,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同时,继续以深化窗口建设、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社保基金监督检查为重点,全面推进行风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为促进劳动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提供有力保证。
一、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推进行风建设深入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是劳动保障系统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教育引导职工充分认识加强窗口建设对提高队伍素质,树立部门形象,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增强自觉性、主动性,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要继续以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目标推进窗口建设。要认真总结开展创建和表彰活动的做法和经验,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方法和形式。要按照劳动保障部《关于在全国劳动保障系统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查找在服务环境、工作作风、办事制度和程序以及监督制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不断深化创建活动。要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督促检查,部门领导要听取情况汇报,及时予以指导;创建活动指导小组要深入调查研究,提出工作要求,检查落实情况,解决好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大优质服务窗口的宣传力度,驻部纪检组、监察局拟将优质服务窗口的经验汇编成文字材料和影像资料,在全系统广为宣传;各地劳动保障部门也要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指导和推动创建活动,使各类窗口在思想、作风、管理和服务上再上一个新的台阶。
二、加强纠风专项治理工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继续把纠正拖欠农民工工资、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问题作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国劳动保障工作会议对进一步抓好这三项工作也做了具体安排,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落实。纪检监察机构要积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组制定计划,分解任务,明确目标要求、完成时限和落实措施,通过召开汇报会、调查研究和监督检查等方式,及时掌握工作情况,督促指导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同时,协助开展对三项工作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纠正各种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指导和推动长效机制建设。要认真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群众反映的合理合法的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妥善解决;对因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而导致群众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特别是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要抓紧督办和查办。各地对专项治理工作中的成功做法和经验,要注意总结和推广,以指导和推动纠风专项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