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中医药知识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和孕产妇保健的咨询及指导。
(十七)医疗
1.在门诊、病房、出诊、家庭病床等工作中运用中医理论辨证论治处理社区的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
2.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充分运用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热熨、导引等中医药方法;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门诊量不低于总门诊量30%;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门诊中医科室中医治疗率不低于85%;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成药品种不少于80种,中药饮片不少于250种;社区卫生服务站中成药品种不少于50种或中药饮片不少200种。
五、严格社区中医药服务的监督管理
(十八)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技术操作规范。
(十九)建立社区卫生服务工作考核机制,将中医药业务开展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二十)及时了解社区居民对中医药服务需求的内容和方式。
(二十一)社区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中医药特色服务内容的知晓率不低于90%,对中医药服务的满意率不低于85%。
附件2
全国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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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单位 │ 省(自治区、直辖市) 市 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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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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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单位 │ │ 职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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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
│请│ │
│区│ │
│基│ │
│本│ │
│情│ │
│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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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请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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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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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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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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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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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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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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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中医药管理部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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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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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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